教学实验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永信贵宾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师范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201873日就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G1-16818-GXYL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A分标: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1台、土壤含水量监测系统1台、小型高速冷冻式离心机1台、精密电子天平1台、超微量分光光度计1台、-86℃立式超低温保存箱1台、多功能快速梯度PCR1台;B分标:超纯水系统1套、超景深三维显微分析系统1台;C分标:野外便携式水质分析仪1套;简要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交付期): A分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货,并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完毕;B分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货,并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完毕。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6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永信贵宾会集团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上发布招标公告。

定标日期:201879

四、评标日期:2018年73

评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昱、朱开梅、刘恒、赵月波、刘灵。

采购人代表:刘灵

五、中标信息:

A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元)

广西佳辉中泰科技有限公司

桂林市七星区青岭路32

捌拾叁万贰仟陆佰元整

¥832600.00

B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元)

桂林市容阳仪器有限公司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号高科花园(兴进·上城)52-7-1号房

肆拾万零肆仟贰佰陆拾元整(¥404260.00

C分标: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分标废标。

中标标的基本信息:

A分标:

项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服务要求

1

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

HM3000

1

283600.00

1.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2.本分标第1-5项号货物免费保修期1年(其中第5项号货物“超微量分光光度计”的“光源”免费保修期3年);第6项号货物整机免费保修期3年(其中压缩机免费保修期5年);第7项号货物原厂整机免费保修期2年。

3.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4.技术支持服务:免费保修期内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提供永久性电话技术指导。

2

土壤含水量监测系统

Em50

1

45000.00

3

小型高速冷冻式离心机

CT15RE

1

100000.00

4

精密电子天平

MS205DU

1

55000.00

5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N60 touch

1

148000.00

6

-86℃立式超低温保存箱

U445

1

75000.00

7

多功能快速梯度PCR

Biometra TRIO combi

1

126000.00

B分标:

项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服务要求

1

超纯水系统

Milli-Q Direct Q-3 UV

1

54260.00

1.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2.本分标货物免费保修期1(免费保修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4.技术支持服务:免费保修期内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提供永久性电话技术指导。

2

超景深三维显微分析系统

VHX-6000

1

350000.00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货物类)标准下浮30%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A分标:捌仟柒佰肆拾贰元叁角(¥8742.30),B分标:肆仟贰佰肆拾肆元柒角叁分(¥4244.73);C分标:0

七、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 永信贵宾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广西师范大学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

联系人:李冬青、何涛                   项目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联系电话:0773-5846462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师范大学或永信贵宾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288738828873990773-5846462,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永信贵宾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