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YZLNN2023-C3-289-NNQT更改通知(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YZLNN2023-C3-289-NNQT

采购项目名称:江南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二、更改信息(内容)

更正项

更正前

更正后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二、▲商务要求

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20%;提交服务成果后15天内,采购人凭成交服务商开具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款至80%;获发改部门批复后,采购人凭成交服务商开具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款至100%

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20%;提交服务成果后15天内,采购人凭成交服务商开具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款至80%;获发改部门批复后,采购人凭成交服务商开具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款至100%

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最终按照建设单位确认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收费标准及下浮系数计取,最终编制费超出中标价则按中标价计取。下浮系数为:(1-中标价/项目预算价)*100%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20%;提交服务成果后15天内,采购人凭成交服务商开具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款至80%;获发改部门批复后,采购人凭成交服务商开具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款至100%

1.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 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最终按照建设单位确认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收费标准及下浮系数计取,最终编制费超出中标价则按中标价计取。下浮系数为:(1-中标价/项目预算价)*100%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20%;提交服务成果后15天内,采购人凭成交服务商开具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款至80%;获发改部门批复后,采购人凭成交服务商开具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款至100%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单位:

    称: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址: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3

联系人:杜主任;联系电话:0771-4808219

2.采购代理机构:

    称: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新强、岑昌桦;联系电话: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3号楼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大厦6/5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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