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容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供应服务-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容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项目编号:YZLYL2023-C3-276-RXQT-1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LYL2023-C3-276-RXQT-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容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容县新永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容州镇城南大道48号(原河南开发区)

成交折扣率(%):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容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服务范围

食材供应地点:

①容县税务局局本部食堂,容县容州镇城南大道51号;

②容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食堂,容县容州镇城南街163号;

③容县税务局容州税务分局食堂,容县容州镇兴容街20号;

服务要求

1)一般供货要求: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当天列出一份第二天早餐需要采购的食品请购清单给供货方,在收到采购方发出供货通知后,供方最迟在次日上午610前提供当次现场供货(实际供货时间也可双方协商)。上午900前列出当天中餐、晚餐需要采购的食品请购清单给供货方,在收到采购方发出供货通知后,供方最迟在当天上午1000前提供当次现场供货(实际供货时间也可双方协商)。

2)紧急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方发出紧急供货通知后,供方最迟1小时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采购方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1231日。

服务标准

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五、磋商小组名单:杨达志、曾向东、杨凌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的基准价下浮30%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892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容县税务局

  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南大道51

联系方式:0775-5136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容县容州镇沿江北街87

联系方式:0775-26901312690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澧、何丹妮

  话:0775-53130502690161

十、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容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供应服务磋商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