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业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项目编号:YZLYL2023-C3-289-XYQT)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兴业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目录外标准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兴业县石南镇环西路298号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2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YL2023-C3-289-XY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业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元整/年,服务期2年(¥980000.00元/年,服务期2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元整/年,服务期2年(¥980000.00元/年,服务期2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
1 |
国家税务总局兴业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
1项 |
含国家税务总局兴业县税务局县局机关、兴业县税务局办公区区域、兴业县税务局一分局办税服务厅、山心税务分局、葵阳税务分局、蒲塘税务分局、北市税务分局等物业管理服务。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2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分年付款的办法。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合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一年合同期满后,在采购人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与成交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起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人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获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广西兴业县石南镇环西路298号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注: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本磋商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磋商文件。)
4.售价:磋商文件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接收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15点00分至15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15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地点: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公告媒体: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玉林市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yulin/)、永信贵宾会集团网(www.yzljt.cn)上发布。
2.关于磋商及最后报价的有关要求:
(1)磋商时间:2024年1月2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3)磋商方式:采用现场进行磋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兴业县税务局
地址:广西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兴业大道139号
联系方式:梁家林 0775-377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兴业县石南镇环西路298号
联系方式:0775-3769258、2690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丽丽 秦晓玲
电 话:0775-3769258、2690161
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