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校园保安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校园保安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8A0045
三、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卫生学校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8号
联系人及电话:唐新明 1810773889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项目联系人:吕雯 黄钏钏
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3月5日
六、更正日期:2018年3月8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本项目第三章“项目需求”第二条第(四)款要求原为:“执勤器具:手电筒、电池、胶木棒等由中标人配备,每人1套”;
现更正为:执勤警械器具:手电筒、电池、胶木棒、对讲机、防爆器械(钢叉、盾牌等)等由中标供应商按照桂林市公安局的标准每个校区统一配备2套。
(二)本项目第三章“项目需求”第二条第(八)款第3点要求原为:“服装、标志由桂林市公安局按照区公安厅统一样式进行制作,统一佩戴“安全协管执勤证”标志。学校安全协管员应配备警械上岗执勤,所需警械由桂林市公安局按照每人2套的标准统一配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现更正为:服装、标志由桂林市公安局按照区公安厅统一样式进行制作,统一佩戴“安全协管执勤证”标志,每人2套;保安人员应配备警械上岗执勤,所需执勤警械器具由中标供应商按照桂林市公安局的标准每个校区统一配备2套,以上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三)本项目第三章“项目需求”第二条第(六)款“服务地点及范围”要求原为:“桂林市卫生学校两个教学区校园内及门口周边治安秩序”;
现更正为:桂林市卫生学校两个教学区校园内及门口周边治安秩序,即:①桂林市卫生学校民主路校区校园内及门口周边治安秩序;②桂林市卫生学校临桂校区(2018年9月份迁至雁山区)校园内及门口周边治安秩序。
(四)本项目第四章“评分办法”第6条第(3)款要求原为:“投标人荣获了‘全国优秀保安服务公司’称号的,每具有1项得1分;荣获了‘全省优秀保安服务公司’称号的,每具有1项得0.5分。以上最多得2分(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投标人荣获了“全国优秀保安服务公司”或“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称号的,每具有1项得1分;荣获了“全省优秀保安服务公司”或“全省先进保安服务公司”称号的,每具有1项得0.5分。以上最多得2分(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八、更正理由:采购人来函要求。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