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2018年基层营业网点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的委托,拟对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2018年基层营业网点保安服务外包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且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安全保卫力量,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2、同时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保安培训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2018年基层营业网点保安服务外包工作

项目编号:YLLBG20184003-FS

招标内容: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2018年基层营业网点保安服务外包工作,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自201851日到201943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发售及其他要求:

时间:201844日至20184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本项目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证件或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属于复印件的同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购买招标文件后复印件留下存档,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425日上午9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425日上午930分在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投标咨询:

采购单位: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

地址:广西来宾市盘古大道98

联系人:肖经理

联系电话:1387825977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

联系人:卓家飞    

联系电话:0772- 4299199 4298488   传真: 0772-4299238  

七、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云龙招标网(www.mjh58.com)。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44